2018年10月25日,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
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18〕110号),指出:地方各级公安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1月9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湘应急联[2019]1号文件,并指出:
1、各级公安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视地域环境、气候因素、传统习俗、燃放场所的不同,依法、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既确保燃放安全,又避免禁放、限放政策“一刀切”。
2、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烟花爆竹零售点,疏通合法烟花爆竹流通渠道,让合标烟花爆竹产品充分占领市场,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
3、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普及,广泛宣传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